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抚养、教育子女,是每个父母的义务。并且父母离婚后,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此而消除。因此,离婚后的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、教育、保护的权利和义务。
对于有孩子的离异夫妻来说,抚养的问题不仅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,还交织亲情和情感因素,更是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切身利益。
近日,舟山讨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。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,也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保障。
2024年10月,李先生前来万秀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关于抚养费的法律问题。原来李先生与前妻离婚时,就协定好了孩子由李先生抚养,前妻只需要每月支付300元的抚养费至孩子18岁。
为了能给孩子有更好的生活条件,李先生希望孩子的母亲能够尽快支付拖欠了几年的抚养费共计21000元,并增加抚养费为每月500元。
在受理过程中,调解工作人员得知,李先生的工作比较忙,生活压力大,而孩子的母亲也由于经济生活较困难,没有按时支付过抚养费,孩子也因缺少父母关心和陪伴,有着严重的抑郁问题。
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李先生体谅前妻困难,降低追讨金额并接受分期;前妻也认识到问题,愿意分期支付拖欠抚养费,还将后续抚养费提至500元并承担一半心理治疗医药费和承诺多关心孩子。
婚姻的破裂不能割裂亲情,更不能成为孩子健康成长路上的羁绊,万秀法律援助中心的调解,切实从未成年人的角度,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。
万秀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此次调解工作,不仅解决了抚养费的纠纷问题,更重要的是修复了亲子关系,充分展现了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、促进家庭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。
《民法典》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了支付抚养费系父母的法定义务,是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依据与保障。抚养费的设置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成长,关乎未成年人的切身利益。作为父母双方,更应站在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,友好协商抚养事宜,履行好为人父母的职责,共同守护孩子健康成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