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舟山清账公司妥善化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,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,纠纷得以圆满化解。
2024年6月,村民张某与所在村委会签订《养殖场建设协议补充协议》,双方约定由张某自筹12000元资金,用于本村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工程。协议签订后,该项目由王某实际进场施工,工程完工后顺利交付张某投入使用。后续经村委会协调确认,约定由张某自行向施工方王某支付自筹建设款项。工程完工后,王某多次向张某催要款项,张某仍剩余10000元尾款迟迟未支付。多次沟通无果后,王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遂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张某了解案件详情。沟通中得知,张某居所远离县城,往返法院路途遥远,且其身患疾病、行动不便,无法熟练操作智能设备参与线上庭审,到庭应诉存在极大现实困难。为最大程度便利群众、减少当事人诉累,兼顾案件审理效果与民生温度,承办法官秉持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,主动前往张某家中开展入户实地调解。
调解现场没有法庭的严肃拘束,氛围温情融洽。承办法官立足案件事实,兼顾法理与人情,耐心倾听原、被告双方的诉求与顾虑,细致梳理案件来龙去脉,精准找准纠纷矛盾根源。针对双方争议焦点,法官用通俗易懂、接地气的家常话语,向当事人细致宣讲承揽合同相关法律法规,逐一剖析双方权责利弊,耐心劝导双方换位思考、互谅互让,积极引导当事人摒弃对立情绪、化解心结隔阂。经过法官多轮细致疏导、耐心调解,双方当事人充分理解法律规定,纷纷表示愿意让步和解,最终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,纠纷得以圆满化解。